2025/05 綜合所得稅變動項目說明

大綱

2025/05申報之綜合所得稅變動項目一覽表

1.基本生活費總額

2024年基本生活費總額為202,000

基本生活費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一般 202,000 待公告

2.免稅額

免稅額小於70歲之民眾在2024年為92,000,調整後在2025年97,000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增加50%,從138,000調整為145,500

免稅額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一般 92,000 97,000
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免稅額增加50% 138,000 145,500

3.標準扣除額

標準扣除額調整前單身民眾為124,000,調整後為131,000有配偶者為248,000,調整後為262,000

標準扣除額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單身 124,000 131,000
有配偶者 248,000 262,000

4.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
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調整前為207,000,調整後至218,000
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07,000 218,000

5.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

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調整前每名子女為120,000,調整後第1個子女150,000第2個及以上子女+50%為225,000,例如若有2名子女申報額為375,000;適用年齡從5歲以下調整為6歲以下,亦取消綜合所得稅申報稅率在20%以上者不適用之限制。

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第1個子女 120,000 150,000
第2個及以上子女+50% 120,000 225,000
適用年齡 5歲以下 6歲以下
限制 綜合所得稅申報稅率在20%以上者不適用

6.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
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207,000調整為218,000
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207,000 218,000

7.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

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從120,000調整為180,000,項目從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,可能會排擠部分民眾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的適用。

房屋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額度 120,000 180,000
項目 列舉扣除額 特別扣除額*
*說明: 改為特別扣除額後會排擠部分民眾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的適用。

8.課稅級距

課稅級距如下表:

課稅級距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5% 0 - 560,000 0 - 590,000
12% 560,001 - 1,260,000 590,001 - 1,330,000
20% 1,260,001 - 2,520,000 1,330,001 - 2,660,000
30% 2,520,001 - 4,720,000 2,660,001 - 4,980,000
40% 4,720,001以上 4,980,001以上

9.退職所得

退職所得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一次領取退職所得
退職所得額為0 18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內 19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內
半數為所得額 超過18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,未達377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 超過19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,未達39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
全數為所得額 超過377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 超過398,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
分期領取退職所得減除金額 814,000 859,000

10.所得基本稅額條例

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(個人)從670萬調整為750萬,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(營利事業)維持60萬不變,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從3,330萬調整成3,740萬

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調整前 調整後(2025)
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(個人) 670萬 750萬
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(營利事業) 60萬 60萬
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 3,330萬 3,740萬

11.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

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如下:

級別 應納稅額=綜合所得淨額 ×稅率 累進差額
1 0 - 590,000 ×5% - 0
2 590,001 - 1,330,000×12% - 41,300
3 1,330,001 - 2,660,000×20% - 147,700
4 2,660,001 - 4,980,000×30% - 413,700
5 4,980,001以上 ×40% - 911,7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