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10 中央銀行信用管制彙整表

大綱

中央銀行信用管制階段表

時間 對象 措施
2020/12/07
第一波
自然人
一般住宅
第3戶(含)以上購屋貸款上限6成無寬限期
自然人
高價住宅
/
公司法人 1. 購置住宅第1戶貸款上限6成
2. 第2戶(含)以上貸款上限5成無寬限期
購地貸款 購地貸款上限6.5成,保留1成動工款,檢附具體興建計劃,並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。
建商餘屋 餘屋貸款上限5成
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 /
2021/03/18
第二波
自然人
一般住宅
第3戶貸款縮減至5.5成第4戶以上縮減至5成,皆無寬限期。
自然人
高價住宅
已有2戶以下貸款者,高價住宅貸款成數降低至5.5成,已有3戶以上貸款者,高價住宅貸款成數縮減至4成,皆無寬限期。
公司法人 第1戶第2戶購置住宅貸款上限縮至4成,無寬限期。
購地貸款 /
建商餘屋 /
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 上限5.5成,合於以下條件之一者除外:
1. 抵押土地已動工興建開發 •
2. 借款人檢附抵押土地具體興建開發計畫,並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開發。
2021/09/22
第三波
自然人
一般住宅
特定地區(六都及新竹縣市)第2戶貸款無寬限期。
自然人
高價住宅
/
公司法人 /
購地貸款 購地貸款上限6成,保留1成動工款,檢附具體興建計劃,並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。
建商餘屋 /
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 上限5成,合於以下條件之一者除外:
1. 抵押土地已動工興建開發 •
2. 借款人檢附抵押土地具體興建開發計畫,並切結於一年內動工興建開發。 (明定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規範措施除外條款之「一定期間」為一年)。
2021/12/16
第四波
自然人
一般住宅
第3戶(含)以上購屋貸款降低至4成,無寬限期。
自然人
高價住宅
高價住宅貸款成數降低至4成,無寬限期。
公司法人 /
購地貸款 購地貸款上限5成,保留1成動工款,檢附具體興建計劃,並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
建商餘屋 餘屋貸款降低至4成
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 上限4成,合於以下條件之一者除外:
1. 抵押土地已動工興建開發 •
2. 借款人檢附抵押土地具體興建開發計畫,並切結於一年內動工興建開發。
2023/06/15
第五波
自然人
一般住宅
特定地區(六都及新竹縣市)第2戶貸款上限7成,無寬限期。
自然人
高價住宅
/
公司法人 /
購地貸款 /
建商餘屋 /
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 /
2024/06/13
第六波
自然人
一般住宅
特定地區(六都及新竹縣市)第2戶貸款上限6成,無寬限期。
自然人
高價住宅
/
公司法人 /
購地貸款 /
建商餘屋 /
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 /
2024/09/20
第七波
自然人
一般住宅

1. 名下有房屋者,第1戶購屋貸款,無寬限期。
2. 全國第2戶貸款上限5成
3. 第3戶以上及高價住宅貸款上限3成,無寬限期。

10/9央行公布宣布3大協處措施,繼承取得房屋及房貸者,不受這波信用管制影響,9月20日起申辦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:
一、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,不計入此次規定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,亦即自然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,新申辦之購屋貸款(非高價住宅貸款),可以排除此次規定之適用。

二、自然人有房屋者,因有實質換屋需求,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後,新申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(非高價住宅貸款),得排除此次規定適用:
1.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,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,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。
2.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,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、收回原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、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。

三、自然人已簽訂購屋(包括成屋及預售屋)合約,即將申辦貸款時:
1.符合上開情形者,仍可排除適用此次規定。
2.自然人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,且非屬高價住宅貸款,不受此次規定第1戶購屋貸款及第2戶購屋貸款限制。

自然人
高價住宅
高價住宅貸款上限3成,無寬限期。
公司法人 購置住宅貸款上限全面縮至3成,無寬限期。
購地貸款 /
建商餘屋 餘屋貸款降低至3成
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 /

最新中央銀行信用管制內容

時間 對象 措施
2024/09/20 自然人
一般住宅

1. 名下有房屋者,第1戶購屋貸款,無寬限期。
2. 全國第2戶貸款上限5成
3. 第3戶以上及高價住宅貸款上限3成,無寬限期。

10/9央行公布宣布3大協處措施,繼承取得房屋及房貸者,不受這波信用管制影響,9月20日起申辦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:
一、自然人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,不計入此次規定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,亦即自然人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,新申辦之購屋貸款(非高價住宅貸款),可以排除此次規定之適用。

二、自然人有房屋者,因有實質換屋需求,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後,新申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(非高價住宅貸款),得排除此次規定適用:
1.借款人應於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撥款後1年內,將名下原有房屋出售並完成產權移轉登記,且不得以轉貸等方式規避上開事項。
2.借款人違反切結事項時,承貸金融機構應對借款人取消寬限期、收回原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或貸款成數差額、追收罰息及加收違約金等。

三、自然人已簽訂購屋(包括成屋及預售屋)合約,即將申辦貸款時:
1.符合上開情形者,仍可排除適用此次規定。
2.自然人申辦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,且非屬高價住宅貸款,不受此次規定第1戶購屋貸款及第2戶購屋貸款限制。

自然人
高價住宅
高價住宅貸款上限3成,無寬限期。
公司法人 購置住宅貸款上限3成,無寬限期。
購地貸款 購地貸款上限5成,保留1成動工款,檢附具體興建計劃,並切結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。
建商餘屋 餘屋貸款上限3成
工業區閒置土地抵押貸款 上限4成,合於以下條件之一者除外:
1. 抵押土地已動工興建開發•
2. 借款人檢附抵押土地具體興建開發計畫,並切結於一年內動工興建開發。